2017年《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2 10:11:29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6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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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区第十八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以来,区人民检察院在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区政府、区政协及社会各界的大力监督支持下,以科学发展观为指导,秉持“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工作理念,认真落实区十八届人大历次会议精神,严格按照区委、市人民检察院的工作部署,紧紧围绕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不断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努力建设卓越队伍、奉献卓越业绩、树立卓越形象,“六型”基层检察院建设取得明显成效。2014年,被最高人民检察院、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表彰为“全国模范检察院”,成为沂蒙大地唯一获此殊荣的基层检察院。

一、发挥职能,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卓有成效

一是努力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始终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保持高压态势,努力维护人民群众安居乐业的良好治安环境。五年来,先后批捕故意杀人、强奸、“两抢一盗”、黑恶势力等犯罪2599人、起诉2810人;依法提前介入市区“园博园”景区牛某持枪杀人抢劫、香榭丽都小区刘某入室杀人等恶性案件,在引导取证的同时,主动参与维稳工作、安抚群众情绪,帮助当地迅速恢复了正常生产生活秩序;认真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对5899名情节轻微、危害不大的犯罪嫌疑人作出不捕、不诉决定;依托检调对接工作机制,促成刑事和解377件,化解了矛盾、减少了对抗;先后派员280余人次,参加区里成立的解决困难问题工作组40余个,参与应对并妥善处置各类事件,促进社会和谐稳定。

二是努力服务保障地方经济发展。立足辖区商贸物流发达、非公企业众多的实际,严厉打击侵害企业权益、妨害公司运营的各类犯罪。先后依法批捕、起诉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经营、侵害知识产权等犯罪7791074人,有效维护良好经营秩序;物流从业人员王某通过代收货款的方式诈骗2000余名客户1000余万元、危害物流行业健康发展,胡某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1.7亿元、严重危害经济秩序,均被从严从快批捕;围绕服务非公经济发展,在金锣集团、兰田集团等多家大型民企,设立5个检察联络室,为非公经济发展保驾护航。先后到辖区企业开展法制宣传、咨询等活动60余场,发放“企业法律小贴士”等宣传材料1万余份,受到企业普遍欢迎。

三是努力维护保障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开展“五进两服务”“结亲连心”走访活动,先后组织干警入户走访3万余人次,拉近了检群关系;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引入律师参与接访工作,先后接待群众来访11852589人,全部依法妥善处置;为57名刑事被害人申请救助金39.2万元,帮助其解决了燃眉之急;扎实开展惠农政策落实专项检察工作,有效防止了惠农资金“跑冒滴漏”;依托派驻检察室,建成“卓越法治广场”、“青少年维权站”及“外来务工人员法律服务站”等,发出维护群众权益意见书、提示书等70余份、“农村普法小贴士”2万余份;妥善解决了半程镇邓家庄村养鸭场污染临近村庄饮用水源等一系列事关民生的问题;选派两名中层干部驻村任职“第一书记”,协助解决村文化广场建设、道路铺设、治安整治等系列问题,当地村民专程到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二、打造精品,执法办案工作水平全面提升

一是全面完成各项工作任务。认真落实上级反腐败工作部署,坚决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贪腐犯罪。五年来,先后立查各类职务犯罪134人,其中县处级领导干部8人,科级干部21人。市农业机械局原局长张某,市交通局原副局长江某,枣庄市中区委原书记王某等一批权钱交易、以权谋私的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受到依法严惩;辖区乔家顶村党支部原书记李某、沙沟崖村党支部原书记张某、角沂村党支部原书记刘某等“小官贪腐”人员被绳之以法;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严厉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先后办理审查批捕案件758810412人、移送审查起诉案件938912891人,批捕44235733人,提起公诉73349216人;坚持“预防也出生产力”,主动开展各类警示教育活动241场次,受教育25000余人,撰写的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3次获评全国、全省检察机关“优秀年度报告”。

二是全面提升执法办案质量。以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为契机,成立案件质量评查委员会,对全院4694件案件进行全面评查,编发评查报告22期,查摆出8大类问题,形成台账25份,严肃督促办案人员整改落实;探索建立律师等“案件参与人”投诉处理机制,倒逼检察权规范运行,先后收回《律师意见反馈表》195份,全部妥善处置完毕并逐一回复,相关做法被《大众日报》予以详细报道;依托案件信息公开网,发布案件程序性信息13206条、公开法律文书583份,自觉接受社会监督;推动实施精品案件工程,组织评选“优秀法律文书”“优秀案例”,筛选正反面典型案例65件,纳入典型案例库,对内为干警办案提供借鉴参考、对外为强化监督提供数据支撑。

三是全面提升法律监督实效。五年来,监督立案65件,监督撤案48件;提出刑事抗诉32件;办理提请和建议提请民事行政抗诉案件、再审检察建议100件,法院改判53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4件,为当事人挽回经济损失600余万元;扎实开展公益诉讼试点工作,协助市人民检察院成功办理全省首例民事公益诉讼案件,有效维护了社会公共利益;依托社区矫正工作平台,对辖区3838名入矫人员社区矫正情况开展检察监督,确保了刑罚执行到位;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141人,均依法改变强制措施,有效维护了犯罪嫌疑人的合法权益。其中,办理的高某羁押必要性审查案,入选2015年度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十大典型案例;案管部门编发《案件受理情况通报》,载明办案瑕疵及办案人员信息,发送给侦查机关主要负责人,较好解决了案件报送不规范、补查超期及补查质量不高等问题,提升了监督效果。

三、卓越引领,检察队伍专业化职业化进程稳步推进

一是提升干警队伍的层次境界。几代兰检人为之努力拼搏十数年的创建“模范检察院”的目标,在2014年梦想成真后,院党组及时提出了“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新的更高层次的目标,并将“追求卓越”作为引领检察工作的核心理念,在全院形成“建设卓越队伍,奉献卓越业绩,树立卓越形象”的共识。在工作中,始终坚持以人为本,强调和尊重干警的主体地位,保障和扩大干警在全院工作中的知情权、参与权和监督权,引导干警自我监督、自我约束、自我管理;立足基层检察机关领导职数少、职务提拔慢、任职级别低的现实,顺应检察改革大势,制定实施卓越人才计划,在全院营造关心人才、培养人才、尊重人才的良好氛围,使干警的关注焦点逐步由职务提拔、职级晋升向业务素能、自我完善转移,多种形式帮助干警实现自我价值;把“追求卓越”的理念、沂蒙精神和“红嫂精神”有机融合在检察工作中,结合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帮助干警坚定理想信念、提升境界层次。

二是提升干警队伍的业务素能。转变干警大会形式,创建“兰检卓越时空”,把干警推上主席台,尝试分担管理、分享经验、锻炼能力,效果明显;推行AB岗和青年干警到派驻检察室挂职制度,促进干警多岗位锻炼提升;成立刑事检察业务指导委员会,给青年干警找导师,通过“一对一”指导、业务论坛等形式,帮助干警成长成才;对干警能力进行细化分类,围绕看、写、说等基本功,探索开展定制培训,先后11次邀请专家学者到院,针对证据审查、事实认定等开展专题讲座;分批次组织干警赴北京大学、浙江大学,接受专业培训、开阔视野,成效显著。先后以干警为主体承担并完成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法学会、省人民检察院理论研究课题14个;1人入选全国检察一级人才库、9人入选省市级检察人才库、12人次在业务竞赛中获市级以上荣誉称号。

三是强化干警队伍的纪律作风。强调“检察人员不具备天然免疫力、检察院也不是天然避风港”,对全院人员进行廉政风险评估分级,不断完善内部监督制约机制,把监督工作关口前移;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内外工作、生活的监管督察,编发督察通报145期,对干警违反院规院纪的行为进行曝光处罚;制定实施《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干预办案监督办法》,防止内外部力量干预执法办案;全面运行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系统,排查消除廉政风险点119处,及时督导承办人纠错整改;突出抓好派驻检察室廉政建设,对检察室干警实施更严格的监督管控,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确保实现公正廉洁执法。

四、创新机制,检务管理保障全面优化升级

一是创新业务管理。对外,与公安等部门建立统一对口衔接及案件受理情况通报等工作机制,统一检察环节案件进出口,规范案件交接和意见反馈程序,大幅提升了案件流转速度和办理效率;对内,实行繁简案件分组办理、轻微案件分流办理机制,加快推进专业化办案组建设,提升案件办理质量效率。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先后完成侦查情报信息、电子卷宗、律师阅卷、远程视频接访等信息系统,让数据多跑路、让群众少跑腿;全面运行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案件流程信息实时共享、办案期限提前预警、法律文书一键生成等功能,真正为执法办案插上了信息化的“金翅膀”。

二是创新队伍管理。完善工作考评机制,坚持正向引导,引入日常评价和分级评价,提高分管领导对分管干警、部门负责人对科室干警的评价权重,将管理权限下放给分管领导和部门负责人;将干警个人奖惩情况与部门、分管领导挂钩,在通报干警存在问题时,同步通报分管领导及部门负责人,督促落实“一岗双责”;在派驻检察室考评中,引入当地群众和党委政府评价,全面客观体现检察服务对象的意见;以司法责任制改革为契机,将检察官员额向一线办案部门倾斜,进一步优化队伍结构、努力解决案多人少的难题;建成院荣誉室,引导干警不忘初心、珍惜荣誉、敬业奉献,有效激发了检察正能量。

三是创新检务保障管理。严格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反“四风”,探索运行适合基层检察机关的“低成本运行管理模式”。在八项规定伊始,即承担区里公车货币化改革试点任务,取消一般公务用车和班子成员固定用车,引入社会专业公司托管,相关做法与全面车改后的规定基本吻合,人民日报、新华社和中央广播电台先后多次予以关注报道;引入劳务派遣机制,由社会机构向我院派遣劳务人员,辅助开展车辆驾驶、卷宗装订等事务性工作,缓解案多人少压力。同时,努力为干警创造良好的工作、生活环境,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文体活动,丰富干警精神文化生活。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是业务规范化、队伍专业化建设取得突出成效的五年,也是保障现代化、管理科学化建设扎实推进的五年。成绩的取得,是区委和市人民检察院正确领导,区人大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大力支持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表示衷心的感谢和崇高的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面对全区经济社会发展的新形势、新任务,面对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新要求,检察工作还有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服务大局的成效还有待提升。检察工作服务经济社会科学发展的效率、效果还有较大提升空间;二是法律监督的效果还有待提升。不善监督的问题还没有从根本上得到解决;三是检察执法的水平还有待提升。个别干警执法不严格、不规范、不文明的现象还没有完全杜绝;四是检察改革还有待深入推进。与日益发展的工作形势相比,检察改革的步伐还需进一步加快、改革措施还需进一步落实。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加以解决。

各位代表,2017年是“十三五”规划承前启后的关键一年,也是全区由大到强、发力赶超、提质增效的关键时期。检察机关肩负的责任重大、使命光荣。我们将全面贯彻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按照各级政法工作会议及检察长会议部署,立足自身、发挥职能、落实措施、用心履职,全力服务全区经济社会发展:

一是更加有效地服务发展大局。紧紧围绕全区中心工作,找准服务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进一步更新执法理念、改进执法方式、提升执法效果,努力为迎接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二是更加有效地做好群众工作。牢固树立群众观念和群众观点,始终坚持以人为本、执法为民,认真解决好群众最关心、最直接、最现实的利益问题,努力为群众排忧解难,努力维护群众合法权益;三是更加有效地参与基层社会治理创新。进一步明确检察机关参与创新社会治理体制的思路、原则、方式和途径,以执法办案为依托,以完善工作机制为保障,全力助推基层治理法治化进程;四是更加有效地深化检察改革。紧紧围绕完善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检察制度,围绕提高法律监督能力和监督水平,严格按照上级部署要求,认真落实检察改革措施,全面推进现代新型基层检察院建设,不断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为全区率先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开启现代化建设新征程作出检察机关应有的贡献!

 

附件:报告用语释义

 

1、“六型”基层检察院

“六型”基层检察院即“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检察院。在全省检察机关全面加强基层检察院建设工作会议上,省人民检察院党组提出着力打造“忠诚型、服务型、公信型、创新型、智慧型、学习型”基层检察院: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委和最高人民检察院的部署要求,以司法办案为中心,牢固树立“四个意识”,永葆政治本色,大力建设忠诚型基层检察院;把围绕中心、服务大局作为着力点,大力建设服务型基层检察院;依法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深入推进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大力建设公信型基层检察院;积极推进检察工作制度机制和方式方法创新,大力建设创新型基层检察院;增强互联网+、大数据思维,深入实施电子检务工程,大力建设智慧型基层检察院;强化学习内容、主体和方式建设,打造过硬检察队伍,大力建设学习型基层检察院。

2、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

该系统由最高人民检察院研发运行,是全国检察机关综合性业务管理系统,能够实现业务信息网上录入、业务流程网上管理、业务活动网上监督、业务质量网上考评等功能。依托该系统,能够有效加强对检察机关执法办案的实时、动态监督管理,加强信息共享和协作配合,规范执法行为,提升检察工作质量、效率,提升司法规范化水平,进而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

3、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系统

该系统由省人民检察院研发运行。该系统涉及15个业务部门、12个综合部门、54项工作、156个风险点,能够实现对执法办案、队伍建设、检务保障等检察工作的全方位监督。系统设置了廉政风险同步监督、自动预警、综合处置、分析评估、结果运用和事项公开公示等六项功能。通过与统一业务应用系统的对接,自动排查风险、自动预警,实现对执法办案关键环节和重要事项的动态监督,并以执法档案方式对相关情况即时记录、全程留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