做有温度的未检人
发布时间:2021-08-12 19:57:23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15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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她尽职尽责,依法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明察秋毫,精准打击;她用心用力,温情挽救涉罪未成年人,重塑三观,走上正轨;她创立创新,倾力打造“蔚蓝”未检品牌,特色突出,成效显著。她就是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未检团队一级检察官曹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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相比普通刑事案件,未成年人案件往往面临“一难两难多难,既要又要还要”的复杂局面,工作任务极其繁重。2020年下半年,兰山区未检团队调整至仅曹娟一名员额检察官,面对案多人少的矛盾,她勇担重任、任劳任怨,从抓查案件线索到发出法律文书,从心理疏导到司法救助,每一个环节都倾注着她执着的心血和热情。


2020年,曹娟同志在办理一强奸案时,从被害人小风的陈述中得知,在案发期间一个男子平某也曾多次与其发生性关系。曹娟敏感地意识到,平某也有可能是性侵案的犯罪嫌疑人之一,遂果断督促公安机关补充平某的照片让被害人进行辨认,提取其血样与被害人流产的胎儿进行亲子鉴定,并调取二人的开房记录及案发前后的QQ聊天记录,确定了平某强奸、强迫卖淫的犯罪事实,并迅速启动立案监督程序,引导侦查固定关键证据,平某最终被依法定罪并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此案起到有力的打击和震慑作用,实现了案件办理“三个效果”有机统一,当年被评为全省检察机关未成年人综合保护典型案例。


同时,在该案审查过程中,曹娟注重深入了解被害人的心理状况,及时安排临沂市春风心理志愿服务团队的心理咨询师为被害人提供专业的心理疏导服务,帮助被害人重塑对生活的希望和信心。


曹娟同志始终坚持严惩侵害未成年人犯罪,近三年来,对该类犯罪批准逮捕85人、提起公诉101人,立案监督3件,提起抗诉5件。共为30余名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心理疏导,向7名受侵害未成年人提供司法救助,发放救助金12万余元,帮扶受侵害未成年人尽快走出心理阴霾、走出生活困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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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不是杀伐果断的利剑,法律条文不是横亘在纸面上的冰冷规定。作为未检工作者,曹娟同志始终坚持“规范司法与人文关怀有机统一”的工作理念和“分级处理、分别挽救”的工作原则,近三年来,共对78名未成年人作出不批准逮捕决定,对109名未成年人作出不起诉决定,对59名未成年人做出附条件不起诉决定。


针对涉罪未成年人,曹娟同志在未检工作中引入青少年社工服务和专业社会心理服务,主导建立了多维帮教矫治工作机制,共委托社工担任合适成年人37人次,完成未成年人帮教49人,心理疏导矫治30余人次,用法、理、情向涉罪未成年人传递司法温暖。


办理小雨盗窃案附条件不起诉期间,新冠疫情全面爆发,为避免疫情防控影响到帮教服务进度,曹娟同志与小雨及其父亲、社工、辩护人、观护单位及时沟通,变通为线上帮教模式,通过微信收集小雨的学习心得、思想汇报等材料,同时定期推送法治宣传信息、防疫小知识,督促小雨做好日常学习与个人防控。考验期满,小雨被作出不起诉处理,并顺利回归学校,投入高考备战,于2020年8月被省内一科技职业学院录取。


在曹娟同志帮教矫治的涉罪未成年人中,已有164人顺利回归社会、37人得以继续学业、5人考入理想中的大学。矫治收效显著。


曹娟同志带领未检团队将“一号检察建议”的监督落实与开展“法治进校园”活动有机结合,利用法律知识教案、PPT、宣传展板及宣传册,根据不同年龄层情况,围绕“校园暴力”、“性侵防范”、“网络犯罪”、“毒品犯罪”等校园热点对学生进行法律宣讲。2019年来,法治进校园、进村社区、进直播间活动相继开展,宣讲达30余次,受众师生5万余人,发放犯罪预防资料1万余册,受到社会各界普遍欢迎。在开展“校园暴力”法治宣讲期间,曹娟针对调研发现的问题,联合相关职能部门,对网吧、酒吧、校园周边等区域开展专项治理活动,并组织撰写了《校园暴力犯罪频发易发 应引起高度重视》一文,被省检察院评为全省未检精品调研报告。


目前,曹娟同志担任了全区20余所中小学法治副校长以及临沂市广播电视台“普法课堂”讲师,在院内主导成立校园违法犯罪防治团队,组织撰写《青少年普法小贴士》,开设“蔚蓝同行”青少年空中法律公益课堂,建立“五个一”警示教育模式,营造了浓厚的校园法制教育氛围,提升了广大青少年的法律素养。她创造性地建立了检察官—青少年社工—相关职能部门、村社区联合的多元工作格局,将未检工作与检察室相结合,打造出“蔚蓝”未检工作品牌。


从业18年,曹娟同志以扎实的工作作风和卓越的工作成绩,取得了同事们的高度评价和社会各界的广泛认可,被共青团山东省委、省检察院表彰为“全省维护青少年权益先进个人”。用她自己的话说:“我并没有做出多大的成就,只是想尽自己的力量多为孩子办点实事,做个有温度的未检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