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开听证促行政争议实质性化解
发布时间:2022-08-25 10:24:23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215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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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服务“六稳”“六保”工作,积极履行行政检察法律监督职责,近日,临沂市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就临沂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被行政处罚执行监督案举行公开听证会。会议邀请人民监督员、人大代表、政协委员担任听证员,相关单位代表、申请人参加了听证会。

听证会上,承办检察官介绍了案件的基本案情:行政执法部门以临沂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生产经营活动违反《山东省环境保护条例》《中华人民共和国大气污染防治法》《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条例》等规定,分别作出行政处罚决定,后经依法申请,法院作出行政裁定书,决定执行行政处罚中确定的罚款数额并依法加处罚款。临沂某塑料制品有限公司等四家企业按照生态环境行政处罚要求积极整改,由于疫情等原因不同程度出现资金紧张和经营困难的情况,向兰山区人民检察院申请监督,请求减免加处罚款。兰山区人民检察院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强制法》第四十二条之规定,拟建议行政执法部门依法决定减免对申请人加处的罚款,共同推动争议化解。

三位听证员在全面了解案情、充分评议的基础上,形成一致意见,赞同减免加处罚款的建议,认为这一决定有效化解了行政争议,使企业合规经营,共护营商环境。

人民监督员山东上开律师事务所主任张超

希望企业要严格按照生态环境部门的要求生产经营,建议检察机关注重加强类案监督。

人大代表金雀山街道东关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主任张龙

企业经过积极整改,减免了罚款,检察机关的处理决定体恤民营企业发展。

政协委员临沂市春风心理志愿服务中心主任焦洪娟

检察机关有效化解行政争议,执法合情合理有温度。

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坚持立检为公、执法为民的检察服务理念,通过公开听证的方式化解行政争议案件。下一步,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将以本次听证会为契机,全面履行法律监督职能,以行政案件案结事了政和为目标,努力实现政治效果、法律效果和社会效果的有机统一,让人民群众在每一个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