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6年《兰山区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时间:2020-03-12 10:10:53作者:系统管理员浏览次数:227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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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位代表:

现在,我代表区人民检察院向大会报告工作,请予审议,并请区政协委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提出意见。

2015年,区检察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全会精神,认真执行区十八届人大四次会议有关决议,紧紧围绕检察工作主题和全区中心工作,扎实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忠实履行监督职责,大力加强自身建设,各项检察工作取得了新的发展和成绩。

一、坚持务实奉献,卓越履行检察职能

区检察院继续在全院倡树“追求卓越、精益求精”的检察文化,引领全体检察干警在新常态下务实工作、卓越履职。

一是严厉打击严重刑事犯罪,维护和谐稳定的社会环境。主动加强与公安、法院等部门的配合,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全年共受理审查批捕案件15862200人,受理移送审查起诉案件22723164人,分别同比上升11.6%46.8%;批准逮捕1202,提起公诉2399人,分别占全市的23.6%21.9%。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严重暴力犯罪和多发性侵财犯罪,始终保持高压态势,先后批捕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邪教犯罪、毒品犯罪和“两抢一盗”等犯罪583人、起诉715人。犯罪嫌疑人牛某某在市区人流密集的“园博园”景区持枪杀人抢劫,严重威胁群众人身和财产安全,我院积极派员提前介入、依法审查并帮助固定案件关键证据,最大程度减少了案件对社会治安造成的恶劣影响。

二是严肃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营造廉洁高效的政务环境。坚决贯彻中央、省市区委反腐败决策部署,严肃查处群众反映强烈的贪腐犯罪。全年立查各类职务犯罪32人,其中,国家机关工作人员10人,科级以上干部3人,大要案率100%,有罪判决率100%。我院立查的枣庄市市中区委原书记王某,受贿507万余元、贪污86万余元,被判处有期徒刑16年。加大对行贿犯罪的查处力度,将4名拉拢腐蚀国家工作人员的行贿人绳之以法。个体经营户张某为获取非法利益,长期大肆向多个中小学负责人行贿,数额达数百万元,拉拢腐蚀了教育系统一大批干部,被我院依法立案查处。同时,坚持惩防并举,加大预防力度,先后开展廉政警示教育活动23场,受教育12000余人,办理行贿档案查询593次,取得良好效果。

三是精准服务中心工作,营造保障发展的法治环境。紧跟区委工作部署,找准检察工作服务大局的切入点和着力点,认真履职、用心服务。先后派员80余人次,参加区里成立的解决困难问题工作组30余个,参与应对并妥善处置各类涉农事件,促进农村基层社会和谐稳定。积极参与大气污染防治攻坚行动,加大对破坏能源资源和生态环境犯罪的打击力度,依法批捕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盗伐滥伐林木等犯罪7人、起诉14人。个体经营户臧某与他人结伙,非法拆解废旧电瓶,严重污染环境,被查扣废旧电瓶、电瓶极板、电瓶壳201.6吨,酸性废水4.9吨,被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四是坚持服务保障民生,有效维护群众合法权益。认真开展结亲连心活动,先后入户走访群众7600余次,拉近了检群关系;改造提升院接访大厅,进一步畅通群众诉求表达渠道,先后接待群众来访303627人,同比上升38.5%,全部依法予以妥善处置;为32名因受犯罪侵害而陷入困境的刑事被害人争取司法救助资金共计16.2万元,帮助他们解决了燃眉之急;扎实开展惠农政策落实情况专项检察工作,先后走访基层站所26个、村居和企事业单位31个,查阅帐册247件,查出落实不到位资金20余万元,立查该领域职务犯罪3件。办理环境保护和道路交通安全领域行政执法监督案件28件,妥善解决了半程镇邓家庄村养鸭场污染临近村庄饮用水源等一些事关民生的问题,受益村民专程到我院赠送锦旗表示感谢。

二、坚持开拓创新,不断提升检察质效

始终坚持问题导向,围绕执法办案中的重点和难点,从多个层面求新求变、综合施策、解决问题,提升检察工作质量和效果。

一是创新队伍建设平台。把能力建设作为队伍建设的核心,搭建创设新平台,成立刑检业务指导委员会,组织开展业务指导、评查培训等工作,帮助提升队伍素能、促进案件质量提高。在案件数量大幅增加的情况下,公诉部门结案率高达94%,在全市检察机关数次案件质量评查中,始终保持极低的问题率。组织开展“刑检业务指导论坛”等研讨活动,有效促进了检察理论研究工作。2015年,我院有多个课题被最高人民检察院、省政府及省法学会批准立项,并有1个课题被评为省法学会年度优秀课题。

二是创新工作运行机制。建立刑事案件统一对口衔接机制,由案管部门统一负责案件卷宗接收和法律文书送达工作,减轻一线办案干警的负担,大幅提升了办案人员对案件事实证据的审查效率。继续推行主辅岗工作制度,鼓励干警多岗锻炼;建立检察室办理轻微刑事案件机制,强化公诉部门与检察室之间的业务交流。检察室及主辅岗人员先后高质量办理审查起诉案件570余件,极大缓解了公诉工作压力。构建律师参与涉检信访化解工作机制,在全市基层检察院率先启动律师参与接访工作,值班律师先后接访29次,初访矛盾化解率达到30%

三是创新服务发展载体。认真开展“三引一促”工作,扎实推进检察官联系大项目活动,全力做好全市全民健身运动中心等重点项目的专项预防工作,切实保护政府投资安全。在金锣集团、兰田集团等多家大型民企,设立服务非公经济检察联络室,巡访商贸及物流企业30余家,开展法制宣传和咨询活动30余场,现场答复咨询130余次,发放法制宣传材料3500余份,受到普遍欢迎;依托联络室,依法打击侵害非公企业权益、妨害公司管理的各类犯罪,先后批捕强迫交易、金融诈骗、非法集资、非法经营、合同诈骗等犯罪31人、起诉105人。物流业经营户王某某在经营过程中,对2000余人实施诈骗,涉案款额达1000余万元,造成恶劣影响,被依法从快批捕,有效遏制了物流企业卷款跑路的不良势头。

四是创新检务保障模式。强力推进检察信息化建设,先后完成侦查情报信息系统、远程讯问系统、电子卷宗系统等多个建设项目,充分发挥了信息化对业务工作的支撑作用,成效明显。全面运行全国检察机关统一业务应用系统,实现了流程信息实时共享、办案期限提前预警、法律文书一键生成,审查批捕和公诉环节办案周期分别缩短1.5天和7.5天。上线运行全省检察机关廉政风险防控系统,对执法办案进行实时监管,有效排除了廉政风险。继续完善低成本运作管理模式,降低管理成本、提高管理效益。其中,在公车管理方面的相关做法,先后多次被新华社、人民日报和中央广播电台予以关注报道。

三、坚持内强外树,努力提升检察公信

把检察公信力作为检验检察工作成效的重要指标,内外并重、多措并举,努力提升执法公信度。

一是强监督立公信。不断强化刑事立案、侦查和审判监督,全年共监督立案10件,监督撤案8件,追捕追诉39人,不捕不诉1360人。刑事抗诉6件,法院已采纳4件。办理羁押必要性审查案件33件,其中,高某羁押必要性审查一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羁押必要性审查十大典型案例。办理再审检察建议、提请或建议提请民事抗诉案件29件,已获改判14件;办理虚假诉讼案件2件,涉案金额396万余元,均已改判。依托社区矫正监督管理平台,对社区矫正人员监管工作进行专项检察,督促规范监管200余人次,保障了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维护了社会公平正义,树立了检察公信。

二是肃风纪保公信。认真开展“三严三实”专题教育、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全面加强干警纪律作风建设,确保廉洁从检;加强对干警八小时内外工作、生活的监管督察,编发督察通报41期,对干警违规违纪行为进行曝光和处罚。突出抓好派驻检察室干警廉政建设,对检察室干警实施更严格的监督管控,确保不发生任何问题。制定出台并实施《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干预办案监督办法》,防止内外部力量干预执法办案,以优良的风纪确保检察公信根基牢固。

三是抓规范育公信。扎实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先后从四个方面查摆出不规范问题11类,并逐一建立了问题台帐、落实了责任人员、明确了整改措施和整改期限;先后8次对292件案件进行质量评查,编发评析报告8期,对存在问题进行曝光、对整改提升进行指导。对近年办理的60余件职务犯罪案件的涉案款物进行全面清查,发现并整改不规范问题20余个,以规范执法培育检察公信健康成长。

四是推公开促公信。持续深化检务公开,着力构建开放、动态、透明、便民的阳光司法机制。依托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先后发布执法程序性信息4386条、重要案件信息3条、终结性法律文书211份,主动向社会展示执法办案情况,主动接受社会各界监督评价。组织开展“检察开放日”活动,邀请人大代表、政协委员、人民监督员、特约检察员、基层村社区工作人员及在校法学学生等,到院实地参观、现场查看,帮助其更全面、更深入地了解检察机关、了解检察工作。依托微信、微博等新媒体平台,以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和渠道宣传工作、展示成绩,以公开透明推动和促进检察公信发展壮大。

过去的一年,在区委和市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区人大及其常委会有效监督,区政府、区政协、社会各界和全区人民大力支持,以及全体干警的无私奉献下,我区检察工作在追求卓越的新征程中取得了新的成绩和进步。在此,我代表区检察院表示衷心感谢并致以崇高敬意!

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检察工作还存在不少问题和不足:一是执法办案形势越来越严峻。案多人少的矛盾始终未得到有效解决,案件质量风险加大;二是执法规范化水平仍有待提高,执法不规范、不严格、不文明的问题还未能杜绝;三是检察执法效果还不能满足人民群众的司法需求;四是高层次、专家型人才偏少,检察队伍的整体素能还不能完全适应形势任务的要求。对此,我们将认真研究、努力解决。

各位代表,今年是“十三五”开局之年,是全面建成小康社会的关键之年,检察机关使命光荣、责任重大。区检察院将按照本次大会的各项决议要求,落实措施、忠实履职,为全区经济社会发展提供更加有力的法治保障:

一是更加注重服务大局。围绕全面深化改革,主动适应经济发展新常态和法治建设新要求,积极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严肃查处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职务犯罪,努力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推动全区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二是更加注重强化法律监督。紧紧抓住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坚持以法治为引领,全面强化对诉讼活动的法律监督,拓展监督途径、改进监督方式、提升监督实效,确保国家法律统一正确实施。三是更加注重规范司法行为。把司法规范化建设作为全局性、长期性、基础性工作,按照“规范司法全员化,全员司法规范化”要求,继续深入推进“五位一体”建设模式,切实解决司法过程中的突出问题,持续提升规范化建设水平。四是更加注重强化自身建设。坚持以党建带队建,把队伍建设作为重中之重,始终坚持以能力提升为核心,用心践行五大发展理念,认真抓好“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努力打造一支忠于党、忠于国家、忠于人民、忠于法律的过硬检察队伍。五是更加注重推进检察改革。遵循检察工作规律,清醒认识工作形势,主动适应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提前谋划、深入论证、积极准备,确保完成各项改革任务,努力推动全区检察工作持续健康发展,为建设大美新临沂核心区标志区作出应有贡献!


附件:报告用语释义

 

1、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

最高人民检察院决定,自201412月至201512月,在全国检察机关范围内,开展为期一年的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工作,通过开展集中整治,更加牢固树立检察人员规范司法、公正司法的自觉性和坚定性,着力纠正思想观念、司法行为、纪律作风方面存在的突出问题,着力构建有利于严格规范公正文明司法的长效机制,使检察机关和广大检察人员的司法理念进一步端正,司法行为进一步规范,司法作风进一步改进,司法公信力和群众满意度进一步提升。

2.全省检察机关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

根据山东省检察院工作部署,于20155月至12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环境保护行政执法检察监督专项活动,依法监督纠正一批环境保护行政执法不作为、乱作为问题,严厉惩治一批严重污染环境、破坏生态的违法犯罪行为,严肃查处一批环保执法领域职务犯罪案件,督促环境治理措施落实。

3.全省检察机关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监督专项活动

根据山东省检察院工作部署,于20156月至20166月,在全省检察机关开展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监督专项活动,进一步加大道路交通安全法律监督力度,整治和惩处道路交通安全违法犯罪行为,监督和支持道路交通管理部门严格依法行政,严肃查办和预防道路交通领域职务犯罪,加强涉及道路交通安全案件的诉讼监督,有效防范和遏制重特大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秩序,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

4、刑检业务指导委员会

为全面提升刑事检察业务工作质效,区检察院结合自身工作实际,成立刑检业务指导委员会。该委员会由检察长任委员会主任,院检委会委员及主要业务部门负责人分别担任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对案件办理进行严格把关、对部门干警进行悉心指导、对案件质量进行全面评查,有效保障办案质量、促进队伍素能提升,进而全面提升执法规范化水平。

5、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干预办案监督机制

为有效防止检察机关内外部力量干预司法办案,确保公正廉洁司法,区检察院制定出台《领导干部、司法人员干预办案监督办法》。《办法》明确规定,办案人员之外的党政领导干部、司法机关人员,不依法律程序或正常工作程序,向案件承办人直接或间接打探不属于检务公开范围的案件信息,或提出可能影响案件公正处理意见要求的,属于干扰办案的情形。

《办法》要求,办案人员在办理案件过程中遇有党政领导干部、司法机关内部人员过问案件的,不论何种情形,均应如实记录;对违法干预办案的情形,应立即向院纪检监察部门报告,院纪检监察部门应适时发出廉政提示,对干警廉洁办案情况进行即时监督。